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896,007.58 元,按照该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89,600.76 元后,结余 26,006,406.82 元,加上年初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95,574,399.66 元,扣除 2023 年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派 6,315,139.65 元之
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5,265,666.83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的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 211,074,6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974,500 股后的股本 208,100,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 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05,009.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金额 30,010,441.00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经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40,415,450.00 元。
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