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0,4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扣除公司2019年12月18日披露的已经回购的5,499,800股后的股本,即173,450,750股为基数计算而成,下同)为6.0451%的股东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3月16日-2020年9月15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469,015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734,507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2月27日-2020年8月26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即不超过6,938,03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469,015股;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2月27日-2020年8月26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8,672,538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力鼎的书面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力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1,789,5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1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235 号 A3 栋 1005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美力科技 股票代码 300611
变 动 类 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78.95 1.0317
合 计 178.95 1.03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48.52 6.0451 869.57 5.01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8.52 6.0451 869.57 5.01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 变动是 否为履 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告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划 预披露公告》,广州力鼎持有公司股份 10,485,2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按照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扣除公司 2019 年 12 月 18 日披
露的已经回购的 5,499,800 股后的股本,即 173,450,750 股为基数计
算而成,下同)为 6.045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16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即不超过 3,469,015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
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734,507 股;如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即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8 月 26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4%,即不超过 6,938,03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469,015
股;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8 月 26 日),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8,672,538
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广州力鼎在减持期间,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和 2020 年 3 月 18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日,由于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 3 万股和 1 万股,导致构成短线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交易;广州力鼎自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减持期间
情况 由于减持软件计算公司总股本的基数未考虑扣除公司回购股份,计
算的 1%股数较大,导致合计减持股份 178.95 万股,超过广州力鼎
承诺的 173.4507 万股,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
广州力鼎已深刻认识到上述行为的严重性,并进行了反省,并就本
次行为给公司和市 场带来 的不良影响向 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致以诚
挚歉意,同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行为,严格履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加强股票账户管理,提
高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 《证券 法》第 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如适用):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