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9,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12.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3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60,1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1,915,006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