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 扣除 承销 费 和 保 荐 费
2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5,25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
行曹甸分理处的 10167401040006115 专户 128,160,000.00 元、汇入江苏宝应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曹 甸 支 行 的 3210230241010000205274 专 户
67,030,000.00 元 、 汇 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宝 应 支 行 的
32050174743600000356 专户 40,060,000.00 元,另扣减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7,030,000.00 元 后 ,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64,250,000.00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46,030,000.00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18,220,000.00
减:募投项目款项(注 1) 215,819,840.05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4,989.64
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注 2、注3) 2,040,109.00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832,354.81
加: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19,190,039.18
加:一般存款账户转入(注 3) 2,020,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377,455.3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377,455.30
注 1:“减:募投项目款项”包含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万元,支付工程款 93,410,262.57 元,使用 59,081,082.16 元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项。
注 2:2017 年 3 月,公司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中的 20,109.00 元利息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10230241010000205274)。
注 3:(1)2019 年 8 月公司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从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误转入的资
金 200.00 万元,2019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将该笔 200.00 万元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退转到公司
一般存款账户。
(2)2019 年 1 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购买中航证券安心投 180 天
242 号收益凭证,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转入证券账户后实际购买该理财产品 998.00 万元,故公司将证券账户 2 万元多余资金又退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377,455.30
减:募投项目款项 475,145.13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1,679.84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18,621.08
减:转入正常银行结算账户 22,919,251.41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7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
化”)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于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10167401040006115(已注销);开设了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3210230241010000205274(已注销);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32050174743600000356。淮安晨化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其账号为:1016740104000612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74743600000356 募集资金专户 4,642,484.04
限公司宝应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放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应支行曹甸 10167401040006123 募集资金专户 18,734,971.26
分理处
合计 23,377,455.30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5,900.45 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即由公司实施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建设,由淮安晨化实施年产15,000 吨烷基糖苷项目建设。其中,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变更为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和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实联大道 15 号。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年产 5,000 吨端氨基聚醚和 15,000 吨烷基糖苷改扩建项目”之总投资 12,816 万元中的 6,915.55 万元投入淮安晨化,实施主体由公司和淮安晨化共同实施变更为淮安晨化实施,即由淮安晨化再实施年产5,000 吨端氨基聚醚项目。实施地点由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