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资标的名称:扬州匀升杭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1,000 万元。
?风险提示:
1、标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因基金投资标的为单一标的,能否最终达成投资,存在不确定性;(2)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决策失误,导致投资标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2、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方能运作,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春华、吴义彪、钱学华、宋静漪、陆莺、徐锋、许巧云等八方签订《扬州匀升杭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九方共同设立扬州匀升杭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基金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有的份额比例为31.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66943103X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 65 弄 6 号 2100 室
5、法定代表人:郭云龙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1 日
8、营业期限:200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0 日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序 合伙人
证件号 住所 合伙人类别
号 名称或姓名
1 扬州晨化新材料 91321000141049**** 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有限合伙人
股份有限公司 231 号
2 周春华 32102319700117**** 江苏省宝应县宝泰路 有限合伙人
3 吴义彪 32108819631114**** 江苏省江都市南苑路 有限合伙人
4 钱学华 32102319651126**** 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 有限合伙人
中央西路
5 宋静漪 31010319770120**** 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 有限合伙人
6 陆莺 31010319770307****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 有限合伙人
路
7 徐锋 32102319660304**** 江苏省宝应县邗沟北 有限合伙人
路
8 许巧云 42900619730329**** 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 有限合伙人
事处
三、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金情况(标的基金尚需进行工商登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1、基金名称:扬州匀升杭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4 号楼 78 室。经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合伙人通过,可以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4、认缴出资规模:3,200 万元
5、执行事务管理人: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合伙人通过,可以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7、基金存续期:7 年。
8、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占合伙企业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方式
号 额(万元) 总份额比例
1 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200 6.25%
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000 31.25%
3 周春华 货币 600 18.75%
4 吴义彪 货币 400 12.50%
5 钱学华 货币 200 6.25%
6 宋静漪 货币 250 7.8125%
7 陆莺 货币 150 4.6875%
8 徐锋 货币 200 6.25%
9 许巧云 货币 200 6.25%
合计 3200 100%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1、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66943103X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 65 弄 6 号 2100 室
5、法定代表人:郭云龙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1 日
8、营业期限:200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0 日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6599。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认缴出资及出资形式
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合计 3,2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其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且在相关事务中无权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授权委派代表共同出席方为有效。
(四)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
基金委托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管理本基金财产。上海匀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履行相应的基金管理人义务。
(五)合伙企业(基金)投资事项
1、基金的投资原则与投资策略为:本基金坚持基于价值的趋势投资,以长期的盈利能力为基础,客观评价行业和公司;在标的选择上,注重商业模式和行业空间,追求先于市场发现价值。
2、基金的投资方向与投资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新材料行业未上市企业,或者投资于该行业的股权投资基金。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货
币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3、本基金投资标的为单一标的,标的企业为:杭州德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六)基金费用支付原则和比例
1、本协议第四十八条所列费用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按照实际发生额发生由合伙企业财产支付;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具体计算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为基金实际出资总额的 2%/年。本基金收取一年的管理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于本合伙企业(本基金)全部实缴资金到达基金财产账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管理费支付由管理人计算核对无误后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合伙企业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3、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具体计算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利润分配方式及亏损、费用分担”章节约定。
4、税费。合伙企业财产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税费均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直接对外划付。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分配的资金中,按相关规定需申报缴纳所得税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七)利润分配方式及亏损、费用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合伙企业财产扣除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费用、税费后的剩余部分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给各合伙人。
3、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基金的可分配收入扣除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管理费、托管费、外包服务费、税费等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后,基金管理人收取基金利润的 20%为管理分成,在可分配收入扣除以上各项后按照合伙企业实缴份额进行分配(法人企业税费由其自行缴纳)。
4、本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方式:全体合伙人以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有限合
伙企业的亏损,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有限责任,对超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若有),有限合伙人亦以其认缴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