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晨化股份 股票代码 3006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达明
办公地址 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
电话 0514-82659030
电子信箱 chzq@yzch.cc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4,161,882.39 393,901,992.31 -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398,849.73 37,104,468.51 49.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8,659,622.11 29,288,052.74 66.14%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1,926,352.55 42,270,181.27 141.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81 0.2474 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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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80 0.2472 48.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0% 4.82% 1.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092,723,380.72 1,025,548,438.93 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6,074,711.18 852,002,608.83 4.0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10,334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于子洲 境内自然人 24.91% 37,539,617 28,751,488
徐长胜 境内自然人 5.79% 8,725,805
杨思学 境内自然人 4.24% 6,384,356 5,217,342
郝思珍 境内自然人 2.60% 3,913,825
史承华 境内自然人 2.29% 3,451,260
郝云 境内自然人 2.24% 3,378,983
董晓红 境内自然人 2.08% 3,141,294 2,691,558
中国比利时直接 国有法人 1.74% 2,620,768
股权投资基金
郝梅琳 境内自然人 1.57% 2,358,699
光大永明资管-
兴业银行-光大
永明资产聚财 其他 1.33% 1,998,464
121 号定向资产
管理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但通过调整部分产品结构,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得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1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7%;实现营业利润641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7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15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3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3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了《企业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响。
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
施行。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要求
施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
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
起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
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
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
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
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
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