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化股份”)于
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
镇中路231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8
名,以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 1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子洲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
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郑云瑞先生、孙跃宝先生、汤建萍女士和朱晓涛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17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50万
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 万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
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 2017 年末,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已初步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
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权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同意董事、监事薪酬标准为: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执行公司具体岗位薪酬标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3.6 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董孙跃宝、汤建萍、朱
晓涛等三人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8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为269.08万元。2018
年仍按照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方案》发放高管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采用总额制,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不得超过上年营业收入的6‰。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76万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