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4 年 4 月 23 日的总股本 121,809,987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的股份 1,695,600 股后的 120,114,3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22,877.4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
发生变化。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0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合计1,695,600 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存在已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121,809,987 股减少至 120,114,387 股。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20,114,387 股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22,877.4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24,022,877.40 元,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股份,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5、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114,38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0 张宏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000000 元÷10 股)÷(1+0)=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0000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6 号
3、咨询电话:021-31759693
4、传真电话:021-50893730
5、咨询联系人:高文熠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