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4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于 11 月 11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更新后)》。经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规定,现在 11 月 11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更新后)》的基础上,对公告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和“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予以进一步更新说明。具体如下:
更新前: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情况
丁遥 董事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200,000 股
孙卫民 董事、财务总监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100,000 股
2020 年 5 月 15 日股票期权行权 75,180 股、2020 年 5 月 19 日卖出
雍世平 董事
75,180 股
李磊 监事 2020年 5月 13日卖出 500股、2020年 5月14日股票期权行权 10,500
股、2020 年 5 月 14 日股票期权行权 3,200 股、2020 年 5 月 14 日股
票期权行权 600 股、2020 年 5 月 15 日卖出 13,300 股、2020 年 5 月
15 日股票期权行权 2,700 股、2020 年 5 月 18 日卖出 3,700 股
2020 年 5 月 8 日股票期权行权 1,600 股、2020 年 5 月 11 日股票期
钱璎璎 监事
权行权 2,000 股、2020 年 5 月 18 日卖出 3,600 股
刘尧通 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100,000 股
注:雍世平先生、李磊先生和钱璎璎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就任董事、监事。
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行为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其余买卖行为系相关人员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在 2020 年 9 月 7日至 2021 年 3 月 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7,277,166 股(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上述机构在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问询,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新后: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买卖情况
丁遥 董事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200,000 股
孙卫民 董事、财务总监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100,000 股
2020 年 5 月 15 日股票期权行权 75,180 股、2020 年 5 月 19 日卖出
雍世平 董事
75,180 股
2020年 5月 13日卖出 500股、2020年 5月14日股票期权行权 10,500
股、2020 年 5 月 14 日股票期权行权 3,200 股、2020 年 5 月 14 日股
李磊 监事
票期权行权 600 股、2020 年 5 月 15 日卖出 13,300 股、2020 年 5 月
15 日股票期权行权 2,700 股、2020 年 5 月 18 日卖出 3,700 股
2020 年 5 月 8 日股票期权行权 1,600 股、2020 年 5 月 11 日股票期
钱璎璎 监事
权行权 2,000 股、2020 年 5 月 18 日卖出 3,600 股
刘尧通 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5 月 29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100,000 股
注:雍世平先生、李磊先生和钱璎璎女士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就任董事、监事。
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行为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其余买卖行为系相关人员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77,166 股(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上述机构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在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计划授出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及《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等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