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 8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截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列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列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截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截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列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25 日为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2 名激励
对象 5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