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9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回购的股份1,094,003股,本次有权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为99,77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2%。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43,774.25元(含税)。
2、按照上述分红总额,以公司总股本100,869,100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2886元,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7289元。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99,775,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0 张宏俊
2 00*****444 薛宏伟
3 02*****020 刘宁
4 01*****538 杨进参
5 01*****017 郭宏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总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以公司总股本100,869,100股折算后的分红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2886元,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10股=24,943,774.25元÷100,869,100股×10股=2.472886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472886元÷10股)÷(1+0)=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7289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7号
3、咨询电话:021-31759693,传真:021-50893730
4、联系人:刘尧通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