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8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5.4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8.56元/股
2、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44.2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90.20万股的3.41%。其中首次授予275.4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80%,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90.20万股的2.73%;预留68.8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0%,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90.20万股的0.68%。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张豪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 4.36% 0.15%
孙卫民 董事、财务总监 15 4.36% 0.15%
潘潇君 董事、商业地产应 15 4.36% 0.15%
用事业部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30.40 66.93% 2.28%
骨干(148)人
预留 68.85 20% 0.68%
合计(151人) 344.25 100% 3.4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1)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2)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9年度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四)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的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第三个行权期
注:净利润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经审计的
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1)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8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第三个行权期
(2)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9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S) 100≥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 1.0 0.9 0.7 0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