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3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89%)的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89%)。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1月5日);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
2、持有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41%)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2,018,040股),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10月5日)。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和红杉聚业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祥禾、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说明
公司首次公 自告知函发出之日起过去
上海祥禾 12,000,000 11.89% 开发行前取 12个月内,上海祥禾未实
得的股份 施过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首次公 自告知函发出之日起过去
红杉聚业 10,500,000 10.41% 开发行前取 12个月内,红杉聚业未实
得的股份 施过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祥禾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上海祥禾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1月5日);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上海祥禾本次预计减持不超过1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9%,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2,018,040股),并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4%(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4,036,080股),并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拟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89%(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000股),并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若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海祥禾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并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上海祥禾不会违反任何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
(二)红杉聚业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红杉聚业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10月5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红杉聚业本次预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2,018,040股),且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红杉聚业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并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减持事项,红杉聚业不会违反任何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祥禾和红杉聚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上海祥禾和红杉聚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股份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祥禾、红杉聚业分别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