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100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1 月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近期与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和承接持续督导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承接持续督导协议》之日起,中天国富证券将承接原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中天国富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杨浩杰先生、沈银辉女士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杨浩杰先生、沈银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杨浩杰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国瓷材料非公开发行项目、唐人神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赤峰黄金资产重组项目、无锡市政收购中金环境控制权项目、风景园林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项目。
沈银辉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中泰股份 IPO、手中乾坤 IPO、新都酒店等首发或再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