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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拓斯达: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09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斯达”)拟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拟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进行的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建设达成协议。项目分多期投资,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品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大岭山镇政府正式签署《项目投资协议》。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大岭山镇政府协商后达成初步意向(尚未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文本,《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

    乙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项目分多期投资,首宗供地约69亩,供地全部达成总用地面积约196亩,具体供地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核定面积为准。投资强度:公司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12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主要内容:工业机器人、注塑设备、CNC设备等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和制造。

    4.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出让价格以实际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5.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其中,首宗用地在2021年6月前动工建设。项目应于2023年12月前投产。

    6.财政贡献:公司承诺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税收贡献不低于每亩100万元人民币,对于分期建设项目按每期供地面积计算。

    7.科技指标:公司承诺自项目投产之年起,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5%,I类知识产权拥有量不低于20件;项目建成投
入运营后,公司承诺项目整体运营投产后2年内引进符合学历要求的人才800名。

    8.能耗要求:公司承诺项目自建成投产之年起,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符合东莞市大岭山镇的相关控制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工业能耗控制标准,并优于东莞市相应行业的增量准入评价值。

    9.产出比要求:公司承诺项目每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每亩1200万元人民币。

    10.违约责任:项目履约财政贡献从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算,至土地出让期届满。如公司一个考核周期的平均财政贡献未能达到协议约定标准,视为公司违约,公司需按照“(约定财政贡献标准-年实际财政贡献额)X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1.项目回购:如公司在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起,累计三年或者一个考核周期财政贡献率未达到投资协议要求50%的,或者拖欠违约金2年以上,大岭山镇政府有权在该等情况出现后,按照原土地价款乘以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占约定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的比例为回购价格,收回项目土地;对于启动回购时已建成的地面建筑物及其上已形成添付的装饰装修物,大岭山镇政府将按照成本价自行或指定适格的主体回购。

    12.如本项目中存在公司闲置土地情况的,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对于闲置土地,大岭山镇政府有权报请东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实施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扩大生产规模、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以满足公司新的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所涉用地需大岭山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公开出让,存在协调不成,无法推出市场公开出让的风险;

    (2)项目所涉用地拟以招拍挂方式提供,公司存在可能无法竞得土地的风险;

    (3)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

    (4)项目投产后,如公司每年税收贡献(或平均年财政贡献)未能达到协议约定标准,视为公司违约,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拟以分期建设方式实施,首期开工建设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项目计划整体竣工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就该投资项目,公司现阶段的主要投入为取得项目用地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基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经营预期,公司认为针对该项目的阶段性投入不会给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项目成功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品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市
场地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尚未正式与大岭山镇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该事项也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公司与大岭山镇政府就该投资项目事宜的持续沟通,正式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存在对目前协议文本进行一定补充和修订的可能。

    公司将及时就本公告所涉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协议正式签署,以及存在其他进展或者变化情况时,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进展。

    五、备查文件

    1、《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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