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拓斯JLC1,期权代码:03636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8日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3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3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权日:2019年5月13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7.7万股。
3、股票期权授予人数:98名。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8.29元。
5、股票种类及来源: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份 获授总量占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万份)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7.70 100.00 0.75
(业务)骨干(98人)
总计 97.70 100.00 0.75
注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2: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8、本次股票期权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2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权期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权期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8%权期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36%权期
注: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增长数据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提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可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S A B C、D
个人行权比例(X) 100% 100% 100% 0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时,当期可行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个人当年计划行权*个人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 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97.7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股票期权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四、 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拓斯JLC1
2、期权代码:036363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五、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股票期权授予截止日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从2019年3月15日开始启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程序。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述规定,扣除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的授予禁止期,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截止日为2019年6月22日。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