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2-077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33 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58)。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0)中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2022-070):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4 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 8,000 股后的总股本为 93,426,000 股),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4.3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9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3,426,000 股×0.35 元/股=32,699,100 元;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32,699,100÷9,343,4000=0.349970 元/股。
本次送红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送股比例,即 93,426,000×0.2=18,685,200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转增比例,即93,426,000×0.3=28,027,800 股;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18,685,200+28,027,800)/93,434,000=0.499957。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24.33-0.349970)÷(1+0.499957)=15.99 元/股(四舍五入)。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9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250,782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9%;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99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876,17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