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1-101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杨伟、刘宜彪、杜长波、方红、农忠超、诸远继、杜燕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3,061,0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28%)的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65,274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9,1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的董
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宜彪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2,277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6%);
3、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的董事杜
长波先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4、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2,7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2%)的高
级管理人员方红女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18,1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
5、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2,4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3%)的高
级管理人员农忠超先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10,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
6、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的财务
总监诸远继先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7、持有本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杜燕艳女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杨伟、刘宜彪、杜长波、方红、农忠超、诸远继、杜燕艳计划减持本公司股票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杨伟 董事、副总经理 3,061,094 3.28%
2 刘宜彪 董事、副总经理 1,329,106 1.42%
3 杜长波 董事 30,000 0.03%
4 方红 副总经理 2,072,717 2.22%
5 农忠超 副总经理 1,242,494 1.33%
6 诸远继 财务总监 130,000 0.14%
7 杜燕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00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股东杨伟、刘宜彪、杜长波、方红、农忠超、诸远继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股东杜燕艳为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数(股)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股本比例
1 杨伟 董事、副总经理 765,274 0.82%
2 刘宜彪 董事、副总经理 332,277 0.36%
3 杜长波 董事 7,500 0.01%
4 方红 副总经理 518,179 0.55%
5 农忠超 副总经理 310,624 0.33%
6 诸远继 财务总监 32,500 0.03%
7 杜燕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0 0.01%
合计 1,976,354 2.12%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将对该拟减持数
量进行除权处理。
5.减持期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2 年 04 月 18 日止(注:若减持期
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窗
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类型 承诺事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首次公开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杨伟 发行 4、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方红、刘 2.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宜彪、农首次公开十五;
忠超 发行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其他重要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规定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的,
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
2019 年 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限制性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
票股权激 月、 36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
励承诺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
杨伟、刘 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宜彪、杜 期相同。
长波、方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红、农忠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超、诸远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继、杜燕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艳 发行可转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换公司债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券可能摊行情况相挂钩;
薄即期回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
报作出的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
承诺 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