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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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931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280,324.4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9,032,251.2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903,225.12 元,扣除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7,425,120.00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03,906.1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53,656,704.3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63,360,610.45 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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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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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