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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恒锋信息: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7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思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思思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原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即 2024 年 2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日,王思思女士及其关联人未持有
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王思思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组织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林文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思思女士在公司监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现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后离职的,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王思思女士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文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 12 月至今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预算员及成本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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