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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定期董事会)通知于2019年04月12日以电话形式传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0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代表董事会作《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各方面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汉民先生、赵景文先生、邹涛先生向董事会分别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欧霖杰先生向董事会作《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积极工作及成果。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经讨论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85.71万元,同比增长29.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5,35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8%。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2,935.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49,378.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因此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聘任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充分讨论后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详情如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授信有效期内授信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魏晓曦女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对应的条款;同时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总股本将出现变化,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需要完成工商变更等相关必要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0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经讨论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了提升管理和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设立总裁办、产品战略规划部,取消信息系统事业部及公共平台。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黔江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海南、黔江分公司,开拓新市场,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和业务布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针对公司销售业务所签订的合同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披露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