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人”)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零陆拾柒万零柒佰玖拾陆元捌角肆分(¥80,670,796.84元)。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现将该项目签订合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就违约、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但由于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在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没有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为政府机关单位,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人民币捌仟零陆拾柒万零柒佰玖拾陆元捌角肆分(¥80,670,796.84元);
2、合同标的:整合视频资源及公共安全重点区域新建视频资源,建设应用支持平台和应用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备份系统、运行维护系统、综治中心显示及终端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应用系统及配套软件,综合视
频会议系统和区综治中心环境建设等;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发包人每月审定工程进度的7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审定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履行期限:自2018年10月起600天;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合同价为¥80,670,796.84元,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为¥80,670,796.84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97%。本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该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