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44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6.04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4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0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16.04 元/股。
(四)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522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
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唐永娟 财务总监 中国 8.00 0.44% 0.0128%
2 邵靖阳 副总经理、 中国 20.00 1.11% 0.0319%
董事会秘书
3 陈俊颖 核心人员 中国台湾 1.50 0.08% 0.0024%
4 郑志伟 核心人员 中国台湾 5.00 0.28% 0.0080%
公司核心人员(518 人) 中国 1,405.50 78.08% 2.2424%
预留部分 360.00 20.00% 0.5744%
合计 1,800.00 100.00% 2.87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
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
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20%
股票第五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五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
票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70%。
票第五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