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790,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1,379,05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96,201,953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790,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3,790,50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6,201,95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7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7月1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26,969,933 40.46% 241,242,872 40.46%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186,820,569 59.54% 354,959,081 59.54%
三、股份总数 313,790,502 100% 596,201,953 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96,201,953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410号
咨询联系人:邵靖阳
咨询电话:0571-85096193
传真电话:0571-88830180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