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1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1.04 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60,001.04 60,00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180.00万元(含37,180.00万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1.04 26,026.5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153.50 11,153.50
合 计 41,154.54 37,18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的《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