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2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49,108,400股的0.0094%,回购价格为13.02元/股。
2、公司已于2019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9,108,400股变更为149,094,378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办公场所公告栏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17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对5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7、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以及明确了预留授予日等事项,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8年9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确定的授予日,同意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9、2019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与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限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中共有1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5,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人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第一批次8,322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总数为14,022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02元/股。
3、回购注销的审批流程
2019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与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19年1月3日,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在《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天健验[2019]62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9,094,378.00元,实收资本149,094,378.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9,108,400.00元变更为149,094,378.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2,420,355 55.28 14,022 82,406,333 55.27
高管锁定股 19,000 0.01 19,000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305,592 2.22 14,022 3,291,570 2.21
首发前限售股 79,095,763 53.05 79,095,763 53.05
二、无限售流通股 66,688,045 44.72 66,688,045 44.73
三、总股本 149,108,400 100.00 14,022 149,094,378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