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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3 深市 立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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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立昂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3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因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7,380,49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7,096,001.1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8,096,6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8,999,377.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15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      73,994.55        70,006.86      63,630.04
  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

 2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      64,984.54        61,411.64              0
  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Ⅱ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56,322.21        56,322.21      27,269.90

            合计                195,301.30        187,740.71      90,899.94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600,607,871.45 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前提下,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4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巿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巿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巿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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