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03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2151 号),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023,926.3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916,297.36 元,减去提取法定公积金 2,094,192.03 元,减去 2019 年度已
分配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6,187,450.5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1,658,581.21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843,230,761.25 元。
根据深圳证交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全体股东均能分享到公司快速成长的成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提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81,056,658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2,158,498.70 元,同时,以总股本 281,056,658 股为基数,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40,528,32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21,584,987 股。(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并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