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5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ZA12790号),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53,508.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861,463.49元,减去提取法定公积金3,048,674.90元,减去2018年度已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10,25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916,297.3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1,278,402.11元。
根据深圳证交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全体股东均能分享到公司快速成长的成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提议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61,874,50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187,450.50元,同时,以现有总股本161,874,50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13,312,15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5,186,658股。(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并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了股东意愿、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