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5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30 王刚
2 00****692 葛良娣
3 08****521 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 08****522 乌鲁木齐和众通联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 08****640 北京中融汇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12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
咨询联系人:陈志华、宋历丽
咨询电话:0991-3708335、0991-3708307
传真电话:0991-3680356
六、备查文件
1、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