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 关规则,公司现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深圳市飞 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93号),审验了
公司截至2021 年12月24日止的 新增注 册资本实 收情况。 公司总 股本由
50,636.1948万股变更为50,794.1948万股,注册资本由50,636.1948万元变更为 50,794.1948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36.194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94.1948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50,636.1948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50,794.1948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