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2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裕。现考虑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出如下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0 10
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分
分配总额 配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20,000.00万股。
提示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目前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提议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提议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提议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
2、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公告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特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18-003),高特佳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8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18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止日前,高特佳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除已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外,本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后未来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仍在锁定期内,不会发生减持股份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提议,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均书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飞先生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