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
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 808.40 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数量 1,663.70 万股。
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5.39 元/份,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15.87 元/股。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58名激励对象授予808.40万份股票期权和向符合条件的4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63.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公司于2023 年 12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1、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5.39 元/份,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15.87 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808.4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63.70 万股。
5、 首次授予人数:获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 458 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数
为 462 人。
(1)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808.40 80.84% 0.72%
骨干人员(458 人)
预留部分 191.60 19.16% 0.17%
合计 1,000.00 100.00% 0.90%
(2)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本计划草案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 告日公司股本总
的比例 额的比例
苗向 董事、总裁 50.00 2.50% 0.04%
刘建凯 董事、副总裁 60.00 3.00% 0.05%
周慧 财务总监 35.00 1.75% 0.03%
陶瑾 董事会秘书 35.00 1.75%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83.70 74.19% 1.33%
骨干人员(458 人)
预留部分 336.30 16.82% 0.30%
合计 2,000.00 100.00% 1.79%
注 1: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归属期限和行权/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完成行权或注销和所有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或作废失效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可行权期 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可行权期 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8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可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40%
起至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0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获准行权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各个有效期内行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