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ST瑞科 公告编号:2024-052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龚瑞良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11月19日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943,5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8%)以 5.70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龚瑞良先生的通知,其与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3部分“标的股份的对价支付”的第 3.1 条“转让价款支付流程”进行了补充约定,具体如下:
原协议内容:
3.1 转让价款支付流程
(1)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股份转让款总额的 30%,即 25,571,359.98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玖角捌分)。
(2)前述付款支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变更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乙方将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至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 70%,即 59,666,506.62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陆万陆仟伍佰零陆元陆角贰分)。
甲方应将该等转让价款优先用于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税款,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承担代扣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补充约定内容:
3.1转让价款支付流程
(1)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乙方分批次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85,237,866.6元(大写:捌仟伍佰贰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
(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份变更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甲方应将该等转让价款优先用于缴纳本次交易涉及的税款,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承担代扣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六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公司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