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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雄塑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2 年为广东雄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公司招标程序最终确定,拟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成立
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拥有从业人员 333 人,合伙人 32 人,
注册会计师 1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3 人;2023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162.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349.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318.07 万元;2023 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 28 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17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 家)、房地产业(1 家)、建筑业
(1 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 家)、采矿业(1 家),审计收费总额 2,968.20 万元,同为制造业的审计客户 17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918.84 万元,购买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3,6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自成立至今,广东司农未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三)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5 次。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10 月 1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 月加入广东司农执业,现任广东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好太太、实丰文化等,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
2010 年 10 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5 月 17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 月加入广东司农执业,现任广东司农项目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14 年。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
加入广东司农执业,现任广东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广东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娟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五)审计费用

    公司拟选聘广东司农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15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项目,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下降未超10%。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4 年度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公司招标程序最终确定,拟选聘广东司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公司允许广东司农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双方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议启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广东司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选聘广东司农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五)《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六)《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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