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24
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
2017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
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2017年完成部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主体
总额 资金
1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 46,203.83 15,788.11 江西雄塑
产 82,000 吨)
2 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 28,439.22 17,719.56 河南雄塑
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
3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 45,223.54 13,000.00 海南雄塑
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4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20.26 1,009.53 雄塑科技
合 计 121,486.85 47,517.20 -
注:“江西雄塑”指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指子公
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雄塑”指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7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131,567 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16,994.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351,671.4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365,323.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
号)审验。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
总额 资金 主体
1 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性能高 29,178.73 29,178.73 云南雄塑
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2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10,892.97 10,892.97 雄塑科技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雄塑科技
合计 50,071.70 50,071.70 -
注:“云南雄塑”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专户管理、审慎投资,2023 年度,“云南年产 7 万吨 PVC/PPR/PE 高
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相关手续费)合计约 76.94 万元;“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相关手续费)合计约 275.89 万元。
为持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各项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继续原专户管理且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原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进一步顺利实施与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认为:雄塑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原募投项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雄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证券对雄塑科技本次拟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五、报备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