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雄塑”)通知,河南雄塑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妥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17,719.56万元投资建设“河南新型PVC管材、P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52,000吨)”。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17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河南雄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
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
金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 , 约 定 河南雄塑开立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6428201040004366),该专户仅限用于“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
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 年 4 月 27 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与河南雄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未
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3 年 7 月 25 日,鉴于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河南雄塑向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在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2.39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后,办结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