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209,069,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37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9,04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37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67%。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6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陈建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黄淦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3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 股
表决结果:黄淦雄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锦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1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 股
表决结果:黄锦禧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铭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1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 股
表决结果:黄铭雄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彭晓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1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 股
表决结果:彭晓伟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吴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吴端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建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陈建宏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范荣先生、沙辉先生、章明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范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2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 股
表决结果:范荣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沙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沙辉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章明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章明秋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梁大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蔡思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9,045,2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0 股
表决结果:蔡思维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线上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雄塑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