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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雄塑科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康泰塑胶 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99、2022-003、2022-004、2022-008、2022-009、2022-034、2022-044)。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相关实施方案和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并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条件满足后生效。鉴于上述相关先决条件尚未满足,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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