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1 人,代表股份 210,24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的 69.15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09,99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0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28%。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1,227,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7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2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2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陈小嫚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290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