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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9 深市 雄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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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3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通过现场问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共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实时关注资本动态,做稳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同时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坚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纵深优化企业发展模式;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五)经公司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2017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数据可能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的最终数据存有差异,且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增幅并不代表2018年度全年业绩增幅。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持续平稳,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华南区域销售收入增长明显,且江西、河南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产能利用率提升明显,固定成本得到有效摊薄;同时公司加大对费用成本的管控力度,整体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显着提升,因此相应的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三)宏观经济增速与市场环境变化对募投项目实施及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面临中国宏观经济增速逐步放缓现状,公司所处的塑料管道行业的增速存在与宏观经济同步放缓的风险,若市场环境突变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在海南省投资建设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因土地招拍挂流程较长,项目尚未投产,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塑料管道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聚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等,2017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整体呈现宽幅震荡走势,而目前随着国家供给侧去产能改革及环保力度的加强,公司未来面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