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迈科技”)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4、成立日期:2013-11-4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郭澳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 85 名合伙人,419 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22 名。
6、审计收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
7、业务情况:2022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0 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 家(包括诚迈科技)。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123.04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3 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
示函)5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 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2
人次。该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笑春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6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
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 3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0 家。
(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2024 年度审计收
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 2023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