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6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2 月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9%,最高成交价为 39.86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39.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77,260.00 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