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724,762.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36,317,604.9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2,371,313.10元。因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做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