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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诚迈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总额较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做好资金规划,努力确保项目资金的正常筹措。

  3、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目前公司预计能满足本次项目投资协议要求的相应经济指标,但若未来公司及项目不能达到相应的经济指标,公司存在可能需要缴纳违约金等风险。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

  4、本投资合同涉及的项目投资额等经济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诚迈科技”)拟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或“软件谷管委会”)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投资建设江苏信创产业园项目展开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价款等;项目土地面积约 16.7 亩,
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建设周期预计约 4 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本次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86 号

  合同对方属于地方政府派出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信创产业园项目

  2、投资方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作为拿地主体并建设该园区。

  3、项目建设地:该项目地块位于中国(南京)软件谷北园,土地编号天隆寺以北 A 地块,地块编号:(MCd060-02-025),该地块用地面积约 16.7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容积率为 3.52(以实际规划为准),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 3.92 万平方米(最终四至范围及实际用地面积以规划红线及国土部门实测为准,设计要点以规划部门出具的为准)。

  4、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价款等。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项目用地及合作内容

  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B29a),土地使用权出让年

  乙方(或全资子公司)以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项目用地建设及管理

  预计该项目在土地摘牌成功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 180 日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1200 日内全部竣工投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相关政策满足一定的经营指标及在软件谷缴纳一定的税收要求,若达不到应按相应标准缴纳违约金或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甲方在各项政策范围内给予乙方相关奖补扶持,乙方不得迁出软件谷辖区,否则应退还甲方给予的各项扶持资金。

  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及建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逾期时间,每逾期一日,直接扣除该时间节点相对应部分的建设保证金的千分之五,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在乙方符合获得各项审批所要求的条件的情况下,如遇政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事项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及建设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上述时间节点将按政府审批超出的具体天数向后顺延。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转让、股权转让等)对外转让该项目用地,除非该转让已获得甲方及国土部门的书面同意。

  5、因乙方违约或政策性因素导致违约,甲方需要收回乙方土地时,乙方承诺并确认回购价格按照乙方办理土地证的原始成本予以收回。若该等被收回土地上乙方已实际建成部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则收回价格应以实际建造成本为依据,协议各方均同意由国土部门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年来人员规模增长较快,对办公、科研场地需求增加较大,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除自有房产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租赁办公、科研用房产面积超过 3 万平方米。本项目紧邻南京地铁 1 号线天隆寺地铁站,地理位置好,建成后将有效满足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办公、
科研用地需求,有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发展自身业务,巩固行业地位,对未来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根据自身的产业规划和发展需要,结合软件谷的产业定位和未来规划,围绕操作系统业务等引入信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平台。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市场优势,本次对外投资及《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及《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总额较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做好资金规划,努力确保项目资金的正常筹措。

  3、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目前公司预计能满足本次项目投资协议要求的相应经济指标,但若未来公司及项目不能达到相应的经济指标,公司存在可能需要缴纳违约金等风险。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

  4、本投资合同涉及的项目投资额等经济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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