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7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73 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7,4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46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 1 月 17日汇入本公司在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的 0150200000300598账户 8,813.30 万元、汇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 930101553000300598账户 6,646.70 万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400.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及结余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 年 2 月 8 日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0150200000300598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930101553000300598 - 已销户
合 计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入募 利息、手续费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及理财收入
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 6,646.70 2,070.20 -149.61 4,726.11 项目变更[注]
项目(已终止)
[注]:本公司 2018 年将募投项目“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项目”变更为“基于 Hypervisor
多操作系统的下一代智能驾驶舱开发项目”。变更前,“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项目”共使
用募集资金 2,070.20 万元。变更后,“基于 Hypervisor 多操作系统的下一代智能驾驶舱开发项目”
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 4,726.1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等孳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了“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项目,将原计划投入“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 能扩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基于 Hypervisor 多操作系统的下一代智能驾驶舱开发 项目”。
1、变更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 利息、手续费 余额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及理财收入
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项目(已终止) 6,646.70 2,070.20 -149.61 4,726.11
2、变更原因
移动芯片在手机领域操作系统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加上手机市场进入平稳发展期,移动芯片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部分客户进行了战略转型,大幅减少在移动手机芯片领域的投入,造成了公司对此类业务合作规模的逐步萎缩和下滑。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将导致项目测算收益发生变化,本项目不再满足公司内部收益要求。
3、决策程序
经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2018 年 9 月 28 日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无异议。
4、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
入,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投入资金4,621.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金 入金额
1 移动终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0,921.19 7,413.30 3,058.34
2 移动芯片软件解决方案产能扩张项目 9,791.83 6,646.70 1,562.90
合计 20,713.02 14,060.00 4,621.24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621.2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7 年 6 月23 日出具了《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1119 号)。
(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8 年 4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9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 11,000.00万元,已
累计收回 11,000.00 万元并产生收益 94.37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结余 0.00 元。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