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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10-27

诚迈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5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477人调整为476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0.00万股调整为699.50万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更正后)》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6日,并同意以19.7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76名激励对象授予69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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