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63,660,712.2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66,071.2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2,188,910.45 元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为 378,523,552.32 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858,406.5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66,071.2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333,473,848.9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为 385,006,185.08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5,559,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6,861,354.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52,779,65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58,338,950
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