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5%以上股东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8),股东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泰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61,420 股1,占公司预披露公告日总股本的 1.4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7),对前述减持计划进展情况作了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股东南京泰泽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实
施情况的告知函》,南京泰泽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注:诚迈科技于 2020 年 6 月 1日发布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 2020-
061),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上述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拟减持股份数
量相应由 1,161,420 股调整为 1,509,846 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0.20 139.04 29,100 0.0276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0.21 136.93 39,500 0.037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0.22 137.75 26,300 0.0249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0.26 133.32 8,100 0.0077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0.30 129.39 12,500 0.0118
南京泰泽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03 129.89 57,500 0.054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04 132.00 4,900 0.0046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05 130.52 46,800 0.0443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06 131.36 46,900 0.044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09 137.01 109,900 0.1041
合计 381,500 0.3615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39,384 5.7223 5,657,884 5.3608
南京泰泽 其中:无限售 6,039,384 5.7223 5,657,884 5.3608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以上表格中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0年12月16日公司总股本105,540,828股为分母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股东南京泰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根据股东南京泰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且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2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