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诚迈 JLC2,期权代码:03642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诚迈
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为 258 人,共312.25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部分为 77.75 万份股票期权。
6、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7,500 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7.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调整后预留部
分期权授予名单为 89 人,共 1,005,55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7.28 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实际授予数量:100.555 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89 人
5、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7.28 元/股
6、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7、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预留部分股 占 2019 年股票期权计 占当前公司总
票期权数量(份) 划拟授予数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550 19.83% 0.97%
共 89 人
合计 1,005,550 19.83% 0.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9、 本次股票预留部分期权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2) 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50%
第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50%
第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10、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75%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期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分数 S)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N)
S≥90(优秀) 100%
80≤S<90(良好) 100%
70≤S<80(合格) 80%
S<70(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期权行权价格与 2020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内容一致。
四、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诚迈 JLC2
2、期权代码:036427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4、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为 100.555 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